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双向选择办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励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积极性,在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复试时和入学四周内参加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加双向选择的指导教师条件
1、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已经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年度考核合格。
二、双向选择的步骤
双向选择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1、学院向相应专业的硕士生介绍各研究方向以及导师概况;
2、硕士生填报志愿、选择相应专业的指导教师;
3、学院研究生秘书向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
4、学院组织导师选择研究生;
5、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双向选择初选结果,确定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对应名单,在新生入学的第四周报研究生部审定;
6、导师为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双向选择细则,并可进行适当的调控,要求导师每届指导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5人。
四、实行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是我校研究生教育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从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凡过去有关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