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西华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西 华大 学
二OO九年十二月·修订
西华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机制,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等法律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1.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主要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1.3.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1.3.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1.3.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1.3.7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学校党委、当地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校领导对校内应急管理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协调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应急体系建设;其它班子成员对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落实应急管理的“一岗双责制”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制就是全校教职工在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业务范围内包含应急管理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4) 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5)完善应急措施,建立“代理指挥”责任制有的突发事件发生十分突然,甚至十分严重。如果出现通讯中断或指挥人员一时无法到位的情况,学校各类应急小组实行“代理指挥”责任制。
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学校各类应急小组应立即成立临时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代理指挥”人(按照在应急小组的排序自动代替)。 “代理指挥”人根据事件情况发布应急命令,不论指挥者与被指挥者的职位高低,被指挥者必须服从,立即执行命令,完成应急任务。在通讯回复后,“代理指挥”人必须及时汇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6)落实应急责任,实行“首遇责任”责任制有些突发事件发生十分偶然,事发现场的学校干部或教职工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
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如有多名学校干部或教职工在事发现场,就以职务最高者为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如职务相当,就以与安全职能最近职能部门同志负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
负责现场处置的首遇责任人,要以人为本、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首遇责任者要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如果有需要,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派人前往加强应急工作。
1.5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具体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事件等级划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委领导、副校长
成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审计处、宣传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部、科技处、人事处、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物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离退休工作处、地方合作与服务处、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人南校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领导学校相关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4)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审处负责);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教育厅和上级领导。
2.2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处),日常工作由学校保卫部(处)承担。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总结和推广经验。
2.3 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承担。
成员:保卫部(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部、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事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保卫部(处)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保卫部(处)承担。
成员: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教务处、人事处、办事处、基建处、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处、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事故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3.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
成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办事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处、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3.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承担。
成员: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工作部(处)、工会、计财处、教务处、人事处、保卫部(处)、办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2.3.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宣传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承担。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计财处、基建处等各部门分管网络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对信息安全的各项要求,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类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2.3.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党委办公室、保卫部(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
主要职责: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根据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性质、程度、波及范围的初步判断和目前的应对措施)。按照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3.1 信息报送发布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厅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安全工作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
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报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工作组报告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要及时书面报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
3.1.3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1.4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对外信息发布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重大信息发布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3.2 预防预警工作
3.2.1学校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同时加强部门(单位)间的配合协作。
3.2.2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3.2.3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
3.2.4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和通报有关部门。
4.2 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4.3 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处理事故。
4.4 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 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学校和各单位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5.2 物资保障
学校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5.3 资金保障
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5.4 人员保障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
5.5 培训演练保障
要采取措施,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关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6西华大学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span lang=